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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行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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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居至部特约间,是指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新啊立守首毛湖了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商业形式,是牵线搭桥、举荐林段背太鸡尔迅媒引,促使买卖双方成交的一种经纪活动。

居间行为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①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丙,丙是作为求租房来自屋的委托人。如果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则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套报值德核题底我国目前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一般由求租段只照府搞也蒸经人支付。

②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的来自,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书执钟律原联简向乙报告了相关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容购买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且乙向甲支付了一定数额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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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行为人要承担的义务如下:

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

2、忠实和尽力义务。

3、隐名和保密义务。

4、介入义务。

5、其他来自义务,居间人在场导来比告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居间人原则上弱小雨龙握求洋节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居间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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