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多是由进行侦查,由起诉的,不是被害人起诉的,当然被害人没有权力撤诉。被害人能做的是对被告人表示谅解,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第3种观点: 被害人不服机关撤案决定,被害人应该怎么办??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还可以找一个律师事务所找专门的人问一下具体怎么处理。1、向上一级机关申诉。2、向同级(派出所的就找区一级)提出申请,由责令机关在7天之内说明撤案的理由。3、被害人自行向提出诉讼,这叫公诉转自诉。当然也要看具体案件是什么,如果符合不立案的法律规定,那么最好建议被害人选择3,就是自行向提起诉讼。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第1种观点: 被害人不服机关撤案决定,被害人应该怎么办??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还可以找一个律师事务所找专门的人问一下具体怎么处理。1、向上一级机关申诉。2、向同级(派出所的就找区一级)提出申请,由责令机关在7天之内说明撤案的理由。3、被害人自行向提出诉讼,这叫公诉转自诉。当然也要看具体案件是什么,如果符合不立案的法律规定,那么最好建议被害人选择3,就是自行向提起诉讼。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达成和解的案件,机关会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人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机关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3种观点: 被害人不服机关撤案决定,被害人应该怎么办?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还可以找一个律师事务所找专门的人问一下具体怎么处理。1、向上一级机关申诉。2、向同级(派出所的就找区一级)提出申请,由责令机关在7天之内说明撤案的理由。3、被害人自行向提出诉讼,这叫公诉转自诉。当然也要看具体案件是什么,如果符合不立案的法律规定,那么最好建议被害人选择3,就是自行向提起诉讼。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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