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与彩礼类似:
首先,还是看作为赠与方的女方父母有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
如果女方父母明确指定该嫁妆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女方父母明确指定该嫁妆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则应该看赠与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的,那么该嫁妆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赠与的,那么该嫁妆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所以,在民法典生效以后,一方父母为夫妻双方出资购置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如果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在婚前购置的,一般认定为其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购置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Copyright © 2019- jzl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