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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知道离婚纠纷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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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需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离婚纠纷中,一般处理以下三项争议。第一、是否判离。判断是否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第二、分割财产。首先要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其次解决如何进行分割。一般按照等分原则进行分割。第三、子女抚养。会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离婚纠纷一审管辖怎么判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离婚纠纷如何管辖

管辖是离婚诉讼的重要问题,有时也是难点,我总结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1、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管辖。2、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被监禁。3、夫或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管辖。4、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

如何审理离婚纠纷案

审理离婚案件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判离婚财产如何执行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分割应当按照判决尽快执行,如果一方拒绝执行可以请求对其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离婚起诉如何判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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