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业委会违法,可以向区、县房地产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的办事处、乡镇举报。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其相关职责,不可以作出与物业管理没有关系的决定,不可以从事与物业管理没有关系的活动。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处、乡镇,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要维护业主的利益,一旦出现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应对其行为进行纠正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