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转逮捕后一般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这不适合进行取保候审。但也不排除有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也是可以办理的。
一、逮捕后有什么办法吗
犯罪嫌疑人被机关逮捕之后,可以使用以下办法寻求释放:
1.逮捕后经审查,不符合拘捕条件的,或者经侦查或审判后被证明无罪,予以释放。
2.取保候审。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随传随到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由逮捕变为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被驳回后可以再次申请吗
取保候审被驳回后可以再次申请。法律没有规定取保候审次数,但取保候审不应属于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根据规定,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继续侦查。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调查。
三、取保候审可以对象是什么
1、可能判处、或者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5、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7、持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8、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机关可以决定取保侯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