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如下:
1、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分子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分子涉嫌的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时;
3、该案件的受案范围属于该机关管辖的。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经侦大队立案后到结案的时间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三个月结案。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