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有如下四种方式可以查询医保卡的余额:
电话查询,拨打12333劳动保障客服电话进行查询;
网上查询,参保人员登录当地社保局网站选择查询;
上门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机构窗口查询;
在市区定点医院,药店使用刷卡可查询。
社保卡查医保卡余额有以下几个方法
(一)微信查询。
1、在“我”的选项,点击钱包。
2、点击微信钱包里的城市服务。
3、点击“证件”。
4、点击“绑定证件”,选择医保电子凭证。
5、点击“医保电子凭证”后,选择“医保个人服务查询”。
6、点击“余额查询”,就可以看到账户余额了。
(二)支付宝查询。
1、点击“卡包”。
2、点击“证件”。
3、点击“医保电子凭证”,如果没有的先点击“添加”,将医保电子凭证添加进去。
4、输入密码后,点击“医保余额查询”。
5、就可以看到账户余额了。
(三)其他查询。
1、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
2、可在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四)网站查询:
1、登陆本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
2、用户登录界面,在文本框中输入个人社会保障卡保险号和密码。
3、在左侧列表找到“账户余额”选项,点击就可以在右边看到医疗保险账户余额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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